一、受理条件
职工因工死亡或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
二、申请材料
现场办理:《济宁市因工死亡职工待遇申请表》(一式两联,其中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还需提供:①与工亡职工关系证明;②承诺书)。
三、办事流程
现场办理:市直参保工伤职工或用人单位携带或邮寄申请材料至市人社综合服务大厅办理;工作人员受理并审核通过后拨付待遇。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五、办理时限
规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即时办理。
六、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537-2937520
监督电话:0537-2937313
七、办理地点
现场办理(邮寄)地点:济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济宁市太白湖新区京杭路30号)人社服务大厅26号窗口。
八、工作表单及附件
2.承诺书.docx
九、声明及二维码
声明:服务指南实行动态调整,以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