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伤病人员尽快享受到社保待遇,市社保中心采取政策宣传、疫情防控、现场培训、病历核查“四举措”,积极做好本年度第三次劳动能力现场集中鉴定工作,着力打造群众满意的“暖心劳鉴”服务品牌。此次,全市共受理鉴定申请材料1241份。
广泛宣传,提升鉴定政策的知晓率。充分利用市人社局网站、社保大厅电子屏、社保窗口、微信公众号、业务微信群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劳动能力鉴定政策,使广大职工群众了解鉴定相关知识,知悉鉴定程序,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为提高县(市、区)社保经办人员对政策的掌握,利用全市“社保业务集中培训月”,为经办机构人员专题讲解劳动能力鉴定政策及经办实操,确保全市经办服务标准统一规范。
精准防控,为现场鉴定“保驾护航”。为确保鉴定人员及工作人员的健康安全,按照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市社保中心采取分县(市、区)调度、电话沟通联系、“问卷星”网络调查问卷等形式,对全部1226名鉴定申请人员逐个进行摸排,并按市内常住、省外市内、省外三类人员实行分类动态管理;同时,通过短信平台对所有人员发送疫情防控注意信息。鉴定当天实行分流模式,按照“鉴定错时安排、现场严格防护、体检一人一室”的原则为伤病职工提供全方位服务,鉴定人员经体温检测、查验行程码、扫描场所码、出具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等流程后,有序进入候诊区等待鉴定。
现场培训,强化鉴定专家责任意识。每天现场鉴定开始前,组织当天全部鉴定专家集中学习《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对鉴定注意事项逐一讲解,鉴定专家组组长对鉴定标准进行重点说明。通过对鉴定专家的现场集中培训,进一步强化鉴定专家的责任意识,提高鉴定专家对鉴定标准的把控能力,为鉴定结论的客观公正打下基础。
病历核查,确保鉴定结论客观公正。在前期预审申报材料的基础上,根据鉴定现场专家出具的意见,通过社保、医保系统共享渠道,对下达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1-4级工伤人员的病历资料逐份进行认真核查,不漏一人、不少一份,确保鉴定结论的客观公正。
目前,我市已组织开展劳动能力鉴定6批次,其中,为急危重症患者开通绿色通道3批次、现场集中鉴定3批次,共为2195名鉴定申请人提供劳动能力鉴定服务,切实维护了鉴定人员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推动了鉴定工作规范、安全、高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