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办证书的考生请点击页末链接可在线办理补证业务,每月20号集中审核补证信息。审核不通过的,请考生及时与我们联系,咨询电话:2967273。
审核通过后,请考试拨打:2967273咨询证书领取事宜。
二、人社部负责印制补办证书,证书下发后考生可自愿选择申请EMS邮寄证书或现场领取。
三、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考生,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1号令处理,同时将相关信息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四、根据人社厅发[2021] 97号文规定,自2021年12月16日起印制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启用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纸质证书仍按照原方式制发,已制发的纸质证书遗失、损毁,或逾期不领取的不再办理补发。
附件:证书补办申请系统操作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