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强化社会监督,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彰显社会公平正义,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规定,现向社会公布全市2023年第四季度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共1起,见附件)。
附件:全市2023年第四季度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doc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