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
一、毕业生档案相关问题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公安部 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做好取消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有关衔接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O23】 26号)文件规定:2023年起,组织人事部门和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在审核和管理人事档案时,就业报到证不再作为必需的存档材料,之前档案材料中的就业报到证应继续保存,缺失的无需补办。高校要及时将高校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等重要材料归入学生档案,按规定有序转递,个人不能自带和保管。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定向招生就业的,转递至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到非公单位就业、灵活就业及自主创业的,转递至就业创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其中转递至就业创业地的,应提供相关就业创业信息;暂未就业的,可根据本人意愿转递至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或按规定在高校保留两年。档案接收管理部门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服务机构和联系方式,各相关单位和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认真做好毕业生档案接收工作。
(一)【档案接转-在学校,申请转回户籍地/生源地】
问题1:我今年即将毕业,学校老师让我问问档案应该转到哪里?具体地址是哪?收件人是谁?
问题2:我毕业的时候申请了缓派,档案一直留在学校,现在想把档案转回家,应该怎么办?
问题3:我今年毕业的时候签了一家单位,没多久就辞职了,档案一直在学校没发到单位,应该怎么转回家里?
回答:毕业生离校后暂未落实工作的或已落实工作但单位不接收档案的,档案一般由毕业院校转回户籍地的县级毕业生档案管理部门。根据规定,毕业院校应通过机要交通、毕业生档案专用邮政EMS(封套需加盖学校公章)或专人送达等方式转递,毕业生自带或通过其他商业快递邮寄的档案均不予接收。详细转递要求及各县级毕业生档案管理部门信息可关注微信公众号“济宁就业人才”,点击左下角“网上服务-人才服务-大学生档案转递”查看推文“2023年济宁籍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网上签约流程全在这里!”。
(二)【档案接转-在原工作单位 ,申请转回户籍地/生源地】
问题1:我毕业后在济南(济宁市外的其他地市)工作,刚刚辞职,想把档案转回家里,应该怎么办?
问题2:我家是梁山的,之前在兖州工作(济宁市内的县区),现在辞职想把档案转回家里,应该怎么办?
问题3:我毕业的时候通过学校办过人事代理手续,现在想把档案转回户籍地,应该怎么办?
回答:毕业生离职后,档案由用人单位转回家的,需到户籍地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开具“调档函”办理调档手续。将调档函相关材料交至档案现存单位,通过机要或邮政EMS等邮寄方式转递至户籍地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各县级档案管理部门联系方式可关注微信公众号“济宁就业人才”,点击左下角“网上服务-人才服务-联系我们”查看。
(三)【档案接转-外地户籍,来济宁工作转档】
问题1:我家是外市的,现在济宁***公司上班,想把档案调到单位去,应该怎么调?
问题2:我家是枣庄的,之前在济南工作,后来辞职在济宁找到一家单位,想把档案转到济宁来,应该怎么办?
回答:您好!根据规定,在济宁落实工作后,应由当前用人单位(需具有档案保管权限或为单位办理档案托管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为您出具调档函,办理调档手续。详情请咨询您的就业单位或单位所在县区的县级档案管理部门。
(四)【档案查询】
问题1:我是济宁户籍(生源)的应届毕业生,现在单位需要提档案,应该到哪提取?
问题2:我是济宁户籍(生源)的往届毕业生,毕业好多年一直没用过档案,也不知道在哪,现在想查一下档案,怎么办?
回答:您好!①如您是离校未就业的全日制非师范类毕业生(非军校、自考、函授、成教、网络教育等毕业生),档案一般由毕业院校转至户籍地的县级毕业生档案管理部门。可关注微信公众号“济宁就业人才”,点击“网上服务-人才服务-毕业生档案查询”栏目查找档案去向。应届毕业生如暂未查到档案去向,请先咨询毕业院校是否寄出,已寄出的请提供档案邮寄单号和签收日期,联系相应的接收部门查询。②如您是师范类毕业生,且档案在2023年前进行的转递,一般由毕业院校转至户籍地的教育部门,您可咨询户籍地的教育局(2023年之后的师范类毕业生档案查询咨询人社部门)。③如您之前有过就业单位,请咨询原单位或为单位办理人事代理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部门。
(五)【档案提取】
问题1:我是济宁户籍(生源)的毕业生,单位想要我的档案,应该怎么办理提档手续?(由用人单位或为其办理人事代理服务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调档函)
问题2:我是济宁户籍(生源)的毕业生,现在外地工作,单位想要我的档案,我自己回不去,可以找人代提档案吗?需要什么材料?(由用人单位或为其办理人事代理服务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调档函)
问题3:我今年考上了济宁的公务员或事业编,录取单位让我问问提档需要准备什么材料?(由录取单位出具调档函)
问题4:我是济宁户籍(生源)的学生,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现在需要提取党员材料,可以吗?可以代办吗?需要提供什么材料?(由接收党关系的基层党支部出具调档函)
问题5:我今年要应征入伍,部队要我的档案,应该怎么办手续?(由征兵办或部队政治部出具调档函)
问题6:我今年考上了研究生,学校要提我原来的学籍档案,应该怎么办?(由考上的研究生院校出具调档函,如无法出具,可用录取通知书原件或加盖录取院校公章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代替)
回答:您好!提取档案,请先落实档案现存放地(方法参考“档案查询”),经查询,档案若在县区人社部门存放,请直接电话咨询存档单位;档案若存放在“市人才”,可以本人办理,也可以委托他人代办。具体分下面两种情况:
(1)本人办理:需提供调档函、身份证。
(2)他人代办:需提供调档函,档案所有人签字的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
备注:①调档函必须由具备档案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按照规定,具备档案管理权限的部门一般有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单位不具备档案管理权限,出具的调档函是无效的,须由为其办理人事代理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部门。若只调取党员档案,调函由接收其党关系的基层党支部出具。②调档函≠借阅函。借阅函一般须注明借阅期限、借阅办理人、联系方式、借阅机构并加盖公章等,并有统一格式(参照鲁人社发(2015)48号),借阅完毕须在规定期限内归还,借出单位应注意追回档案。因毕业生档案接转相对集中且数量太多,为避免档案材料缺失,毕业生档案一般采取现场查阅或现场政审方式,查阅合格直接出具调档函办理调档手续。③委托书无固定格式,可网上自行搜索,将委托人、被委托人、委托事项等信息表述清楚即可,注意需落款上委托时间和委托人姓名,并加摁委托人手印。如委托书当前确实拿不到又很着急,可由被委托人在委托书复印件上加摁手印,并做出书面说明。
六、【档案查阅】
问题1:我今年考上了在编单位,单位要政审我的档案,应该提供什么材料?
回答:您好!根据规定,档案查阅须由具备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派专人到存档单位现场查阅,需提供的材料有:单位出具的介绍信及查阅人身份证。
(七)【档案自带】
问题1:我是**学校毕业的,家是济宁的,毕业的时候学校把档案直接给我了,我应该交到哪去?
问题2:我家是济宁的,毕业后一直在外地工作,现在从那离职了,单位把档案直接给我了,我应该怎么转回家里?
回答:您好!根据规定,个人不允许自带档案。首先您需要将档案退回至给您档案的部门(学校/原单位),然后由学校/原单位(或为其办理人事代理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部门)按照国家规定渠道(毕业生档案专用EMS/机要交通)转递到户籍地的县级人社部门,具体流程请参考(一)(二)。
(八)【档案归档】
问题1:我2019年专科毕业,学校说把我的档案转回了家里,后来我自考了本科,毕业之后自考学校给了我一份档案,一直在我手里,我应该怎么办?
回答:您好!请先落实清楚专科档案的现存放地,再向存档单位咨询如何归档的问题。
问题2:我高中毕业后,直接就读了军校/自考/函授/成人教育/网络教育,毕业后学校给我一份档案,我该怎么办?
回答:您好!军校、自考、函授、成教、网络教育等毕业生档案转递事宜可向户籍地的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咨询。
问题3:我毕业前在学校参加了教师资格证考试,现在档案已经转回户籍地,学校/教育局把教师资格证考试的存档材料交给我个人,请问如何归档?
回答:您好!可向档案存放单位咨询如何归档。
问题4:我高中毕业后,就直接出国了,现在从国外毕业回来了,正在考证/考编/签单位,需要用到档案,怎么把我国外的档案跟高中档案合并在一起?(应该去哪里生成我的档案?)
回答:您好!按照规定,国外学历的毕业生建档/归档,参照国内学历毕业生档案管理规定办理。一般情况下,应到户籍地的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办理。
(九)【依据档案出具相关证明】
问题1:我在报考硕士(博士),也没有工作单位,报名表上需要存档单位盖章(或需要存档单位出具政审证明),应该怎么办?我不方便回家,可以代办吗?
问题2:我准备考***资格证/执业证,需要存档单位盖章,应该怎么办?可以代办吗?
问题3:我在上海办理落户手续,需要存档单位出一份档案存放证明,方便以后我调转档案,因为在外地不方便回去,可以代办吗?应该怎么办?
回答:您好!这种情况是可以代办的。首先需查询档案存放单位,然后持身份证、报名表/政审表(开存档证明不需提供此表)到存档单位办理。其他事宜请直接咨询存档单位。
问题4:我是济宁户籍的大学生,现在工作原因,想要取走档案里的成绩单/实习证明,可以吗?应该怎么办?
回答:您好!根据规定,档案内的材料不可随意取走,可持身份证到存档单位复印您的成绩单/实习证明,再由存档单位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相当于原件代替使用。
二、就业报到证相关问题
问题1:我是2023年毕业的学生,毕业的时候学校没有给我报到证,我应该去哪里找我的报到证?
问题2:我是往届毕业生,我的报到证丢失了,该如何补办?
问题3:我是往届毕业生,今年落实了工作单位,是否还需要改派报到证?
问题4:我是应届毕业生,单位让我提供报到证,我应该去哪里办?
回答: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公安部 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做好取消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有关衔接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O23】 26号)文件规定:2O23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
三、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使用相关问题
(一)【信息网说明】
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s://www.sdgxbys.cn/,以下简称“信息网”),是由省人社厅组织开发、全省统一使用,集用人单位招聘人才、毕业生求职择业、主管部门就业监管于一体的信息化平台。山东省内各类用人单位招收择业派遣期(毕业之日起三年)内的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须先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开户注册,然后办理网上签约手续。如招聘师范类高校毕业生,须使用“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简称“就业网”),相关问题请咨询教育部门0537-2319235。
(二)【用人单位信息网开户资格审核】
问题1:我们是济宁的单位,今年招了一个刚毕业的学生,需要和学生网签,但我们还没账户,如何从信息网上开户?
回答:您好!从未注册过信息网的单位可从“单位登录”下进行账号注册,注册完成后联系单位注册所在地的县级人社部门进行审核。待审核通过后即可正常使用。
问题2:我们是济宁的单位,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已经有账户了,现在想签约一个学生,但是在签约中心下怎么也找不到这个学生?
回答:您好!毕业三年内的学生才可从信息网进行签约,请先确定毕业生的毕业年度。若是省外院校的毕业生需先从信息网进行注册,待注册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签约。
问题3:我是省外院校毕业生(省内其他地市户籍),要跟济宁的一家单位签约,在信息网注册完了,需要审核,应该找哪里审?
问题4:我是省外院校毕业生(济宁市内户籍),要办理报到手续,在信息网注册完了,应该怎么审核?
问题5:我是省外院校省外户籍的毕业生,要跟济宁的一家单位签约,在信息网注册了账号,应该怎么审账?
回答:您好!账号审核分以下两种情况:①山东省内户籍的毕业生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社部门审核(济宁籍县区联系方式可关注微信公众号“济宁就业人才”,点击左下角“网上服务-人才服务-联系我们”查看);②山东省外户籍的毕业生由其用人单位所隶属的同级人社部门审核。
(三)【非师范生与用人单位在信息网签约】
问题1:我们单位招了几名大学生,应该怎么跟他们签约?
回答:您好!毕业三年内的非师范类毕业生需与用人单位在信息网完成签约,双方网签的前提是都在“信息网”有各自的注册账号且已审核通过。详细签约流程如下:登录各自的信息网账号后,用人单位在“签约中心”向毕业生发送签约邀请→毕业生在“签约中心”应约,应约之后便完成网签可打印网签协议书。
问题2:我是2019年毕业的学生,想跟济宁的单位签约办理网签,可是我的信息网账号显示禁用,是怎么回事?
回答:您好!根据规定,自毕业之日起三年内的毕业生才可登录信息网与用人单位签约/解约。超出三年后,信息网账号将自动禁用且无法解禁。入职手续可按照“新增人员就业”手续办理,详情请咨询用人单位或单位隶属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问题3:我是2019年毕业的学生,之前跟济宁的单位网签的,现在从那离职了,办理网上解约的时候信息网账号登不上了,怎么办?网上不解约有什么影响吗?
回答:您好!根据规定,自毕业之日起三年内的毕业生才可登录信息网与用人单位签约/解约。超出三年后,信息网账号将自动禁用且无法解禁。因此,毕业超出三年的毕业生无法登录信息网进行网上解约,保管好与原单位解约的相关证明,以便办理新的入职手续使用,网上不解约也没关系。
(四)【注册/使用信息网时,无法填写/检索不到学校名专业等代码】
问题1:我是外省毕业生的一名学生,在注册信息网时,毕业时间/户籍地代码/专业代码等选不上,怎么办?
问题2:我是咱济宁的一家单位,正在注册信息网,选不上通讯地址,怎么回事?
问题3:我是济宁的一家单位,信息网总是登不上,是怎么回事?
回答:您好!注册/使用信息网时,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或360浏览器登录,若仍存在问题,建议按快捷键Ctrl+Shift+DEL清除浏览器缓存。
问题4:我是外省毕业的一名学生,在注册信息网时,找不到我们学校/专业的代码,怎么办?
回答:您好!添加学校/专业代码,请咨询信息网技术服务中心0531-81182669、0531-81182665。
(五)【信息网用户名/密码找回问题】
问题1:我是济宁的**单位,信息网上的账号密码忘记了,能帮忙找回吗?
问题2:我是**学校(省内院校/省外院校)的学生,信息网上的用户名和密码忘记了,怎么找回?
回答:您好!信息网暂未向市、县人社部门开通账号和密码重置功能。如忘记密码,可按照信息网上的“忘记密码”提示找回或重置。技术服务请联系信息网技术服务中心0531-81182669、0531-81182665。
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报到)相关问题
(一)【毕业生报到(实名登记)的作用及是否可以补办】
问题1:我是今年毕业的学生,老师说要报到,报到有什么作用?
回答:您好!根据省厅规定,未就业毕业生离校后应当在报到期限(三个月)内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办理报到即实名登记等手续,超出期限无法补办。人社部门将根据未就业毕业生登记的服务需求及意愿提供就业服务,帮助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具体流程如下:
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点击首页“未就业毕业生实名登记”选择相应的登记入口→输入信息验证登录→查看页面右侧“就业信息”中的就业类型是否为“未就业”→如是,则点击页面左侧“未就业毕业生登记”栏目“新增登记”,填写相关信息(如不是,则无须报到)→报到(实名登记)完成。
(二)【济宁籍毕业生报到】
问题1:我是济宁的一名毕业生(省内院校/省外院校),毕业的时候签了济南/外省的一个单位,还需要回家报到吗?应该怎么办?
回答:您好!根据省厅规定,已签约用人单位的毕业生,不需要返回户籍地办理报到手续,直接到用人单位报到即可。相关的入职手续请您详细咨询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就业主管部门。
五、非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的相关问题
(一)【省外院校毕业生离校前签三方协议需要人社局盖章】
问题1:我是天津大学的即将毕业的学生,跟济宁的单位签了三方协议,需要人社局在三方协议上盖章,应该去哪办?
问题2:我是天津大学即将毕业的学生,跟兖州的单位签了三方协议,需要市人社局在三方协议上盖章,能盖吗?
回答:您好!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1年山东省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八项便利措施的通知》中规定,简化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对非公单位接收应届高校毕业生,取消由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章的环节。目前已不需要人社部门在三方协议上盖章,您可将情况反映给学校。
六、毕业生落户、组织关系转移相关问题
(一)【未就业济宁籍毕业生落户】
问题1:我是广西大学毕业的学生,上学时户口迁到了学校,今年毕业,应该怎么把户口迁到家里来?
问题2:我是广西大学毕业的学生,上学时户口迁到了学校,今年毕业,学校发的户口迁移证上要求迁到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该怎么办?
回答:您好!根据户籍管理规定,我市的毕业生办理落户可持户口迁移证、毕业证、身份证和户口本(原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需要)到原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家庭所在地派出所或任一城镇派出所办理。
(二)【在济宁就业的毕业生办理落户】
问题1:我是济南大学毕业的学生,家是济南的,现在济宁工作,要把户口迁到济宁,应该怎么办?
问题2:我是广西大学的毕业生,家是广西的,现在签到了济宁的一家单位,怎么把户口也迁过来?
回答:您好!根据户籍管理规定,在济宁就业的毕业生办理落户可持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户口迁移证(集体户口登记卡或常住户口登记卡)、毕业证、身份证到单位所在地派出所或实际居住地派出所办理。
(三)【毕业生组织关系转移】
问题1:我今年毕业,在学校入的党,学校让我问一下组织关系转移到什么地方?
问题2:我是一名大学生,毕业后学校给我开了一张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抬头写的“中共济宁市委组织部”,请问我应该去哪里办理有关手续?
回答:您好!毕业生中的党员毕业后,如已落实工作单位且单位有党组织的,应及时将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党组织;如已落实工作单位但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如暂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组织关系转至党员长期居住的村、社区党组织,也可与高校沟通后将组织关系按规定暂时保留在高校党组织。
党员组织关系已实现全国范围内网上转接,一般应通过网络转接党员组织关系,不需开具纸质介绍信。如确需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拟接收党组织在县(市、区)的,抬头应填写相应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如“中共曲阜市委组织部”;拟接收党组织不在县(市、区)的,抬头应填写“中共济宁市委组织部”。对通过纸质介绍信转接组织关系的党员,需在介绍信明确的有效期内,持介绍信和个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介绍信抬头填写的组织部门办理转接手续。党员组织关系具体事宜可拨打党员服务热线“12371”电话咨询。
问题3:毕业生如何转接团组织关系?
回答:您好,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接分为以下情况:
升学:录取学校团组织于新生入学后1个月内,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建立新生所属团组织,及时将新生团员组织关系转入。原就读学校团组织和团员本人可在录取学校新生团组织创建后,登录“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组织关系转出。
注意:原就读学校团组织不得将已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至团员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团组织。
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原就读学校团组织、毕业后工作单位团组织或团员本人,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团组织。
注意:①工作单位不具备建团条件的,可转至团员经常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的乡镇、街道团组织。②乡镇、街道团组织确有接收困难的,可由县级团委建立“流动团员团支部”承担接收责任(下同)。
参军入伍:原就读学校团组织或团员本人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发起组织关系转接申请,省级团委审核通过后,进入特殊单位专属库集中管理。进入涉密单位工作的参照办理。
未升学或未落实就业去向:①组织关系优先转至经常居住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团组织,也可转至户籍所在的乡镇、街道团组织,乡镇、街道团组织应当通过建立网上团员社群等方式主动加强联系服务。②原就读学校可保留团员组织关系6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编入“流动团员团支部”集中管理,符合条件的及时转出。
出国(境)学习生活:可由出国(境)前所属学校团组织保留团员组织关系,编入“出国(境)学习研究团员团支部”集中管理。
延迟毕业:原就读学校团组织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做好标记,建立“延迟毕业团支部”集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