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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引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用工备案解除

一、受理条件

在济宁市直注册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15日内,应当向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用工备案

二、申请材料

网上办理:无需申请材料。

三、办事流程

网上办理:登录山东省劳动关系管理信息系统,点击“用工备案”—“劳动用工综合管理”(解除),根据提示填报相关信息即可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五、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六、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537-2967163

监督电话:0537-2967927

七、办理地点

网上办理链接:山东省劳动关系管理信息系统

办理网址:http://103.239.153.105:8080/hso/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圣贤路7号济宁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人社综合专区B107号窗口

八、工作表单及附件

九、声明及二维码

声明:服务指南实行动态调整,以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