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庆峰诉济宁她他服饰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
(济劳人仲案字〔2024〕第1514号)公告
发布日期:2024-10-21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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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受理的杜庆峰申请你单位支付工资、确认劳动关系等劳动争议一案(案号为济劳人仲案字〔2024〕第1514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裁决书。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四十六条、第十七条,《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第三十六条,《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一条、第二条之规定,本委裁决如下:一、被申请人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支付拖欠的剩余工资3000元。二、被申请人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13265.64元。三、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2019年4月12日至2023年2月28日存在劳动关系。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你单位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联系电话:0537-2967072
济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