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阿皮皮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王超申请你单位和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阿皮皮科技咨询中心(个体工商户)支付双倍工资等争议一案(济劳人仲案字〔2024〕第1965号)。申请人仲裁请求如下:1、要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第一个月:2024.2.15日-2.28日4000(全勤) 第二个月:2024年.3.1日-3.31日8000(全勤) 第三个月:2024年.4.1日-4.30日8000(全勤) 第四个月:2024年.5.1日-5.31日8000(全勤)第五个月:2024年.6.1日-6.30日8000(全勤) 第六个月:2024年.7.1日-7.6日 1535(病假1天) 由第二个月起算3月15 日至7.6日的双倍经济补偿金金额为:23330元;2、要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2024年2月-7月工作期间的95个小时的加班费;按工作时间8小时计算,95小时为11.5天出勤,依据劳动法正常工作日加班需向劳动者支付1.5倍工资,307元/天×11.5天=3530.5元 1.5倍的经济补偿金为:3530.5元×1.5倍=5295.75元;3、法定节假日加班:清明节3天、端午节3天、五一5天、共计11天加班,依据劳动法法定节假日加班需向劳动者支付3倍工资,307元/天×11天=3377元 3 倍的经济补偿金为:3377元×3倍=10131元;4、要求裁决被申请人依法支付2024年7月按旷工处理扣除的3天的工资,金额为798元; 5、要求裁决被申请人依法按照底薪8000元支付7月份出勤5天工资;金额为1535 元。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答辩通知及开庭通知。现定于2024年12月26日15时00分在济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第一仲裁庭(济宁市太白湖新区京杭路30号济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A104室)开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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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