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文件规定,现将市本级符合条件稳岗返还企业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8日一2024年11月22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济宁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实名反映,逾期或非实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537-2343244
附件:2024年济宁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拟发放单位名单(第4期)
济宁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