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我市召开全市“社银一体化”工作推进会,对“社银一体化”服务网点软硬件设施配置标准、业务操作流程及经办人员业务培训工作进行了重点安排,明确了全市“社银一体化”工作的完成时限及业务考核要求。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二级调研员刘亚东主持会议并做了总结讲话。各县(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负责人、市社保中心相关业务科长及各合作银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作为2024年度人社重点创新工作,“社银一体化”工作启动以来,市社保中心立足我市社保经办和社保—银行合作实际情况,确立了“统一标准、深度融合、合作共赢”的总体建设思路。将“社银一体化”工作纳入社保和银行合作整体规划,明确标准,统一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开展后续开展合作的重要依据。精心制定《济宁市银行办理社保经办业务服务标准》,明确银行办理社保经办业务相关标准;出台《济宁市社会保险银行服务网点及经办人员工作守则》等9项配套制度,为规范开展全市“社银一体化”工作提供制度性保障;针对银行经办人员梳理了下沉至银行网点经办的50项社保业务操作流程;结合实际,拟制了《银行办理社保经办业务战略合作协议》《保密协议》等合作协议书。
为切实加强和融合社保与银行部门的业务合作,市社保中心在确保银行服务标准不能降低的前提下,要求各合作银行服务网点必须具备相对独立的社保业务办理区域,设置明确清晰的引导标识,配备固定的经办人员,同时积极支持各合作银行在保持自身企业文化风格的基础上合理融入社保元素,确保服务网点整体风格不受影响。
为协同推进全市“社银一体化”工作,市社保中心在积极推进市本级工作的同时,更为注重加强了对县(市、区)业务工作的指导帮带,先后多次调研了解县市区实际工作状况,指导县(市、区)立足实际,针对本辖区特点,兼顾城区和乡村,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计划,同时适时组织召开全市“社银一体化”工作推进会议,确保该项工作全市一盘棋。近日,汇总相关资料35000余字,印制了《济宁市“社银一体化”工作手册》,为全市规范化开展后续工作提供了可操作的关键依据。
下一步,市社保中心将继续加强统筹协调,积极推进“社银一体化”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着力将合作银行服务网点建设成为社保服务平台的业务延伸和手段补充,最大程度方便群众办理社保业务,真正实现市政府提出的全市社保业务“就近办”工作目标。
(市社保中心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