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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4年济宁市“技能状元”职业技能大赛——济宁市职业技工院校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13 10:38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济宁高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部,太白湖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有关部门单位,各职业技工院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决定举办2024济宁市技能状元职业技能大赛——济宁市职业技工院校职业技能竞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项目及时间

根据我市实际情况,选择部分世赛选拔项目、国赛精选项目设置竞赛项目,竞赛项目、承办单位、时间等事项安排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世赛选拔项目参赛选手应为我市职业技工院校在校学生,200311日以后出生,其中,信息网络布线、机电一体化、网络安全、云计算、光电技术、工业4.0、工业设计技术、机器人系统集成、增材制造、数字建造等10项参赛选手应为200011日以后出生。

国赛精选项目参赛选手应为在本单位工作满1年以上的在职教师职工。

三、报名要求

(一)每项目每单位报名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人,双人赛项不超过2组。

(二)916日前,参赛单位将《选手报名表》(附件2)、《选手报名汇总表》(附件3)、《裁判员推荐表》(附件4Word版和盖章PDF电子版及参赛选手近期彩色免冠电子版证件照(小于20K)发送至各竞赛项目报名邮箱并电话确认,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三)参赛单位各参赛赛项可推荐一名裁判员,且裁判员不得为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教练)。裁判员要在相关专业有较深研究,熟悉该专业技术标准和竞赛有关工作。

、竞赛标准

竞赛项目参照世界技能大赛技术标准、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三级/高级工及以上)或行业企业评价规范相应等级,编制技术文件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

、奖励办法

各赛项均设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获奖总人数不得超过参赛选手的60%各赛项获得一等奖选手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级和省级各类职业技能大赛;竞赛单人项目前3名、双人项目前2名的职工选手,可推荐申报济宁市技术能手;对职业技工院校获奖的学生选手的指导教师(教练),可颁发优秀指导教师(教练)证书。符合省、市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颁发规定的选手,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颁发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六、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发动,指导属地职业技工院校认真选拔推荐优秀选手,确保各赛项都有选手参加。

(二)各参赛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大赛,充分动员技能人才积极参与大赛活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应急防护等各项要求,确保大赛顺利进行,参赛人数少于12人的赛项不予举办。

(三)参赛选手需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凡因不按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的,取消参赛资格。

(四)比赛不收取任何费用,各参赛代表团相关人员交通费、食宿费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由各派出单位自行承担。

联系人:王兆引  联系电话:2348670

 

     附件:1.竞赛项目、承办单位、举办时间安排表

                     2.选手报名表

                     3.选手报名汇总表

                     4.裁判员推荐表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912


附件1-4.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