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我要咨询 >办事咨询 >个人事项 >就业创业

办事指引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失业登记

、受理条件

所有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需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乡劳动者均可以进行失业登记。1.劳动年龄内是指年满16周岁及以上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内;2.有就业依据个人申请;3.处于无业状态依据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记录。

、申请材料

网上办理:

无需申请材料。

(二)现场办理:

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社会保障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三、办事流程

(一)线上办理

1“电子社保卡”公众号

在微信“电子社保卡”公众号或支付宝“电子社保卡”服务中,点击失业登记,依提示完成相应操作。

2、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

登录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www.12333.gov.cn),点击“就业创业”模块——点击“失业登记办理”,依提示完成相应操作。

(二)线下办理

失业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在户籍地常住地、就业地、参保地县(市、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现场办理,我市各乡镇街道人社所均可办理。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537-2343244

监督电话:0537-2967927

办理地点

网上办理链接:电子社保卡”微信小程序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办理网址:http://www.12333.gov.cn);

现场办理地址本人户籍地、常住地、就业地、参保地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及街道办事处人社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