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条件
所有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需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乡劳动者均可以进行失业登记。(1.“劳动年龄内”是指年满16周岁及以上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内;2.“有就业需求”依据个人申请;3.“处于无业状态”依据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记录。)
二、申请材料
网上办理:
无需申请材料。
(二)现场办理:
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社会保障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三、办事流程
(一)线上办理
1、“电子社保卡”公众号
在微信“电子社保卡”公众号或支付宝“电子社保卡”服务中,点击“失业登记”,依提示完成相应操作。
2、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
登录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www.12333.gov.cn),点击“就业创业”模块——点击“失业登记办理”,依提示完成相应操作。
(二)线下办理
失业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在户籍地、常住地、就业地、参保地县(市、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现场办理,我市各乡镇街道人社所均可办理。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五、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六、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537-2343244
监督电话:0537-2967927
七、办理地点
网上办理链接:“电子社保卡”微信小程序或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办理网址:http://www.12333.gov.cn);
现场办理地址:本人户籍地、常住地、就业地、参保地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及街道办事处人社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