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兴置业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朱秀周(申请人)申请你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支付劳动报酬等争议一案。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济劳人仲案字〔2025〕第1196号裁决书。裁决内容为:
一、自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申请人鲁兴置业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朱秀周2024年7月、9月及2024年12月至2025年4月期间的工资共计16792.8元。
二、确认申请人朱秀周与被申请人鲁兴置业有限公司劳动关系于2025年4月21日解除。
三、驳回申请人朱秀周的其他仲裁请求。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你单位不服本裁决,可在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地址:济宁市太白湖新区京杭路30号济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A416室
电话:0537-2967031
济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