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上午,济宁市人社局组织召开《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等级评价标准》立项论证会,市总工会、市工信局、市工商联、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市企业联合会、山东鲁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部门(单位)专家参加会议。
会上,市人社局劳动关系科负责同志就标准制定必要性(可行性)、标准草案拟订、标准内容及技术要素等情况,向专家组做了详细汇报。专家组在仔细审阅相关论证材料后,针对有关内容进行了质询,并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经研究讨论,论证专家一致认为该标准符合济宁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实际和企业发展需要,有利于促进企业和职工协商共事、机制共建、效益共创、利益共享,能够有效增强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和谐动力,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
下步,济宁市人社局将根据本次论证会专家意见,按照地方标准管理规定,规范开展标准制订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