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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法设立登记的信息内容
单位名称:济宁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任宪民
宗旨和业务范围:落实就业创业和人才工作政策,提供公共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组织开展就业创业培训、技能鉴定,举办人力资源市场招聘等工作。
住所:济宁市太白湖新区京杭路30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A区五楼。
开办资金:620万元。
二、单位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根据《事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
第二条本单位名称为济宁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第三条本单位住所是济宁市太白湖新区京杭路30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A区五楼。
第四条本单位是经济宁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该主管部门(单位)即为本单位举办单位。
第五条本单位设立、变更、注销,应当依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登记或者备案。
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单位宗旨和业务范围:
落实就业创业和人才工作政策,提供公共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组织开展就业创业培训、技能鉴定,举办人力资源市场招聘等工作。
第七条从业誓词:本事业单位法人在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内从事活动,不违背宗旨,不超越业务范围,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履行权利义务,承担民事责任,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监督。
责任监督:投入国有资产的举办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本单位实现宗旨和业务范围的监督管理。
部门、行业和社会监督:本单位面向社会开展业务活动,接受政府职能部门和执法部门的监督管理,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本单位决策机构是主任办公会。
决策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
(三)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四)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
(五)决定拟任法定代表人人选;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九条本单位拟任法定代表人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本单位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党委会或主任办公会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
(三)拟订内部管理制度;
(四)代表本单位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四章 资产管理和使用
第十条本单位具体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收入。
第十一条本单位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时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认真做好本单位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将资产管理的责任落实到相关科室和个人。
本单位对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要定期清查,做到家底清楚、账账相符、账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
第十二条优化资产配置,做到物尽其用,发挥本单位资产的最大使用效益。
第十三条资产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用于本单位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本单位接受财政、审计、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十四条本单位接受的捐赠、资助,必须按照捐赠人、资助人的约定使用,并接受有关部门监督。使用捐款、资助的情况,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告并以适当方式向捐赠者、资助者公布。
第十五条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前,应当进行财务审计。
第五章 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十六条本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依法被吊销或因宗旨业务已经消失、事业性质改变等原因,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立、合并、撤销的,应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十七条本单位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举办单位和其他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形成清算报告。清算期间,单位不得开展有关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十八条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举办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六章 章程修改
第十九条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事项与修改后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符的;
(二)章程规定的内容发生变化的;
(三)决策机构决定修改章程的;
(四)其他原因需要修改章程的。
第二十条章程的修改,经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须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经2022年4月19日主任办公会表决通过。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由主任办公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三、法人年度检查信息
2023年度,我单位在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党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截至12月底,全市城镇新增就业6.53万人、完成103.7%,全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新上岗1.1万人、完成103.9%,引进海外归国留学人才205人、完成102.5%。
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聚焦重点群体就业。一是针对高校毕业生,持续开展“济燕归巢”看家乡、周四“职”通车、“人社服务进校园”等活动,将就业人才政策、优质岗位信息、职业指导服务等内容送进校园,全力帮助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以打造“圣城扬帆”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品牌为抓手,凝聚“政行企校”多方协同发力,创建线上线下“圣城扬帆”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平台,通过“铁脚板”上门问需、“网格员”身边服务等方式为高校毕业生提供1311跟踪服务。截至目前,已累计服务毕业生等群体2万余人。联合济宁医学院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赋能中心建设工作,为大学生提供“政策咨询、生涯规划、技能培训、能力提升、创业孵化、就业帮扶”等一站式、专业化就业集成服务。经验做法在《山东卫视》《山东教育新闻联播》报道。二是针对农民工,加强乡村振兴劳务基地建设和劳务品牌建设。依托县域特色产业和重点行业,以龙头企业、行业协会等为主体,将输出劳务人员多、素质高,管理运行规范的单位培育认定为特色劳务品牌建设单位。培育建设“起跑线月嫂”“曲阜义德古建”等市级特色劳务品牌21个,“大禹工匠”“圣都商动力”等县级特色劳务品牌22个,我市2家单位分别获评“省级特色劳务品牌”和“省级乡村振兴劳务基地”,成为全省唯一一个“双获评”市。三是针对就业困难人员,持续开展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秉承“一手抓管理、一手抓服务”工作理念,利用全市156个乡镇(街道)“就业服务驿站”,逐步构建起县、乡、村三级联动的服务管理模式,着力打造听民意、暖人心的“公益岗之家”。同时,充分考虑基层工作实际和困难群体意愿需求,探索城乡公益性岗位补贴期满人员退出再就业和后续扶持路径,被省厅认定为全省唯一公益性岗位延续和退出机制工作试点城市。
(二)聚焦就业能力提升。一是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围绕我市重点产业发展和市场用工需求,编制发布急需紧缺职业(工种)培训项目目录。目录涵盖机械、化工、建筑、数字技术应用、现代服务业等行业工种,与我市制造强市战略和“231”重点产业集群发展相契合。截至12月底,全市共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93万人次。二是深化创业担保贷款“一站式”服务模式,推行“政银担”“信用贷”等模式,在工业园区、楼宇商圈、居民社区设立“创贷之家”服务驿站207家,推动创业担保贷款业务就近办、便利办。上线“创响济宁掌上通”一站式创业服务平台,实现创业服务信息扫“码”知晓、优惠政策“码”上直达,获评山东省“数智就业”服务创新应用场景。三是加强创业能力培养。在全省率先组织实施创业导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建成创业导师工作室25个,从全国各地企业、高校院所、服务机构选拔30位创业导师,全方位、多维度、立体式服务济宁市创新创业工作。高质量举办第七届济宁市创业大赛,经过激烈比拼,评选出5个赛项各赛项的一、二、三等奖共27名及“济宁市十大创业导师”。我市选拔的4位优秀选手参加第六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选拔赛暨“齐鲁银行杯”第七届山东省创业大赛,我市获主体赛优秀奖3名、银发经济专项赛二等奖1名。
(三)聚焦就业服务升级。一是优化人力资源招聘服务,做强“职等你来”招聘服务品牌,构建“零工早市”“人才夜市”“岗位超市”“招聘集市”服务模式,建设线上线下贯通的综合性求职招聘服务平台,对用工需求较大的行业、企业,随时增设“行业专场”“企业专场”招聘给予保障,扩大市场化就业服务供给。目前全市共举办“春风行动”等线上线下公共就业招聘活动1092场次,为2.3万家企业发布岗位信息49.1万个。二是强化见习指导服务,出台《济宁市就业见习工作实施细则》,指导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实施就业见习岗位扩容计划,截至12月底,共募集见习岗位10099个、组织就业见习2695人。三是推动职业指导服务“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打造“圣地杏坛”职业指导服务品牌。共计开展政策宣讲指导、座谈沙龙、专题讲座等活动300余场,服务20万余人次。联合退役军人事务局、妇联等六部门开展2024年济宁市“技术状元”职业技能大赛---第二届“圣地杏坛”职业指导竞赛,以赛促练、以赛促学,提升职业指导队伍能力水平。
(四)聚焦青年人才招引。一是聚焦青年人才引进,面向全市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开展人才需求调查,编制重点产业紧缺人才需求目录,并广泛宣传发布。优化提升“名校人才直通车”校园招聘活动,选定济宁生源较为集中的省内外重点高校,结合重点产业、重点企业人才需求,市县联动开展开展城市主题系列招聘活动。今年以来,开展进校园招聘活动46场,共有1500余家用人单位参加活动,达成就业意向7500余人。深化清华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济宁基地建设,成功对接清华大学21名博士生到我市8家企事业单位开展14个项目的实践工作,并聘请4名清华大学博士生为济宁市“校园青年引才大使”。二是提升高层次人才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重新修订《济宁市高层次人才服务手册》,延伸了交通、旅游、健身等服务内容。加强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员队伍建设,编制《窗口专员必知必会政策目录》《服务窗口常见问答》,提高窗口专员政策理论水平。三是打造“儒韵风味”专项能力品牌建设,完善技能评价规范,促进技能人才高质量发展。新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在央视《共同关注》报道。老济宁烧虾股制作等4项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在人社部备案,数量居全省第一。
四、济宁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编制实名制情况
机构名称:济宁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实有编制数:10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