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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技术中心事业单位管理登记公开信息
发布日期:2025-03-14 17:04 浏览次数: 字号:[ ]

一、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技术中心法人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技术中心(济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档案管理中心)

   所:山东省济宁市太白湖区京杭路30

   旨:承担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络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的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业务范围:承担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络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的技术性、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市社会保障一卡通相关工作;承担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档案管理技术支撑工作;负责12333人社热线的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法定代表人:杨微丽

经费来源:财政拨款

开办资金:24.63万元

举办单位: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70800MB2521256B

二、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技术中心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单位行为,确保公益目标的实现,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单位名称是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技术中心,其他名称为济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档案管理中心。

第三条  本单位类别是公益一类。

第四条  本单位住所是山东省济宁市太白湖区京杭路30号。

第五条  本单位经费来源是财政拨款。

第六条  本单位开办资金是24.63万元。

第七条  本单位举办单位是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第八条  本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是济宁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

第九条  本单位领导体制是行政领导人负责制。

第十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十一条  本单位的宗旨是承担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络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的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第十二条  本单位的业务范围包括:

(一)承担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络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的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二)承担全市社会保障一卡通相关工作;

(三)承担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档案管理技术支撑工作;

(四)负责12333人社热线的管理服务工作;

(五)承担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三章 党的领导

第十三条  济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技术中心党支部要把加强党的领导贯彻到本单位改革发展和履行职责各方面全过程,强化政治功能,加强对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的政治把关,与行政领导班子共同做好本单位工作。要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本单位党务工作所需经费从日常工作经费中列支。

第四章 举办单位

第十四条  举办单位享有下列权利:

(一)提出本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二)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监督本单位运行;

(四)负责本单位工作人员招聘;

(五)查阅本单位会议记录;

(六)审核章程草案及章程修改草案;

(七)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举办单位权利。

第五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五条  本单位决策机构是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技术中心(济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档案管理中心)主任办公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

(三)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四)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六条  本单位主要行政负责人的产生方式为举办单位任命;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的产生方式为举办单位任命。主要行政负责人经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本单位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全面负责本单位业务工作;

(二)管理本单位的日常事务;

(三)负责本单位的人事、财务、资产等管理;

(四)主持开展工作;

(五)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义务有:

(一)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和本单位决策机构依法做出的决定和命令;

(三)按照事业单位职责范围和章程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保证决策的科学性、正确性;

(五)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六)清正廉洁,公道正派,模范遵守财经纪律,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并加强对单位的财务管理;

(七)超越事业单位职权范围行使职权造成损害的,或者由于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承担相应责任;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章 资产的管理和使用

第十七条  本单位的合法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十八条  本单位的经费使用应符合本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十九条  本单位执行国家统一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依法接受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条  本单位财务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的规定配备、管理。

第二十一条  本单位的人事管理、岗位管理、人员聘用、考核奖惩、社会保险、工资福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单位接受捐赠、资助,应当符合事业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必须根据与捐赠人、资助人约定的期限、方式和合法用途使用,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三条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后,变更新的法定代表人前应当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第七章 信息公开

第二十四条  本单位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真实、完整、及时地公开以下信息:

(一)本单位章程;

(二)本单位依法设立、变更登记信息;

(三)本单位年度报告和社会责任报告;

(四)年度财务报告;

第八章 终止程序和剩余资产处理

第二十五条  本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一)经审批机关决定撤销;

(二)因合并、分立解散;

(三)因其他原因依法依规应当终止的。

第二十六条  本单位终止,应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

第二十七条  举办单位同意本单位终止后,本单位在举办单位和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开展清算工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八条  清算工作结束,形成清算报告,报举办单位审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第二十九条  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资产,在举办单位和有关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进行处置。

第九章 章程修改

第三十条  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的事项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不符的;

(二)章程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

(三)决策机构认为应当修改章程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条  章程的修改,经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须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经2023614日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技术中心(济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档案管理中心)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

第三十三条  法律、法规、规章对章程的制定、修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技术中心(济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档案管理中心)。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备案之日起生效。

 三、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技术中心法人年度检查信息

2024年度,我单位在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扎实推进社保卡发卡用卡及“一卡通”创新应用。2024,全市社保卡持卡839万,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申领电子社保卡人口覆盖率85%以上,超额完成全年任务(省定任务77%),排名全省第2在全省首批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社保卡发放试点(全省3家)并取得良好效果。截至11月底,通过一卡通发放41项补贴33.52亿元资金,惠及群众689.3万人次,社保卡发放补贴资金覆盖率98%以上,实现了补贴资金“一卡统发”,惠民惠农“精准直达”。625-26日,全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作集中调研在济宁微山举行我市作典型经验交流126日,在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我市就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社保卡发放工作典型发言。顺利完成高效办成一件事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件事”工作任务。联合市交通、医保、文旅部门印发工作方案,制定服务指南,拓展应用场景,实现社保卡刷卡(码)乘车,升级改造图书馆、城市书房、博物馆、景区读卡机等自助识别设备,让持卡人在更多场景便捷用卡。创新开展社保卡惠民促消费活动。落实省“社会保障卡 惠享山东行”活动部署,推进以社保卡为载体促进消费提振,在我市同步启动社保卡加油满减、话费充值优惠、“1分钱乘公交、购家电满减等活动,创新推出 东济泰社保卡区域旅游一卡通社保卡邀您看好“戏”等我市特色文旅体验活动,受到群众欢迎。参加活动8.85万人次,优惠金额127.76万元,拉动消费1174.91万元。

二是持续做好群众诉求办理工作。扎实做好12333热线群众日常咨询服务。2024年,12333电话咨询服务总量33.91万个,人工接听率99.54%,综合接听率99.56%,热线服务服务质量抽测居全省第3627我市在全省12333电话咨询服务培训班上作典型发言(全省共5个地市发言)全力保障延退改革咨询服务科学调整排班,加强业务培训,组织政策专家现场驻守,严格落实日报制度,有效保障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咨询高频期平稳度过。研究制发《济宁市12333电话诉求工单办理质效评价办法》,提升工单办理质效,进一步强化县市区对12333热线诉求的重视程度,市县一体共同推进群众诉求高效办理。今年以来向县市区转办工单1547件,办结1430件,办结率92.43%,一定程度上对政务服务热线起到较好分流作用。挥诉求办理牵头作用,主动协调、靠上服务,受理济宁新闻网网络问政307件全部按时办结;受理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379件工单、企业诉求接诉即办工单35件均按时办结,服务满意率保持100%加强群众诉求研判分析,根据咨询热点形成《热线快报》4期报局领导参阅;会同局办公室对群众诉求进行系统分析,形成有关分析材料报局领导参阅

三是加强人社信息化建设全力保障延退改革系统适配,按上级部门要求统一电子退休证明样式改造、对接系统及测试、联调统一社会保险费征收模式,改造、测试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等系统适配改造,铺好延退基础路深化数据赋能,为业务科室提供数据查询比对服务新扩展15个跨层级、跨部门的数据共享资源,对科室单位的定期查询比对需求提供每期55.4万余条数据量的协查比对服务利用共享数据协助科室做好青年人才考核,全民参保扩面,就业补贴发放、数据质量提升等工作。运用专业技术,保障社保基金管理巩固提升行动配合局基金监督科、社保中心常态化社保基金管理核查,根据协查规则扩大数据供给、提取疑点数据,协助开展疑点数据筛查,新增11个协查规则嵌入省集中业务系统,提升技防能力。网络互通,打造“社银一体化”服务。打通省集中社保业务系统与服务网点的网络联通,协助对7家银行71个服务网点开展实地验收,调试硬件设备,保障社保业务“就近办”服务质效。

四是加强局网络信息系统建设管理,筑好网络安全屏障开展第三方接口数据调用分析,对调用方日调用量、调用时间段做详细分析并制定安全防护策略;堵塞漏洞,防患未然。每季度对人社服务器进行漏扫,建立补丁隐患台账依托态势感知平台,对县市区危险终端进行了通报处置认真开展网络安全专项检查,39月,根据人社部和省人社厅要求,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业网络和数据安全专项治理行动,自查发现风险问题12全部整改;根据市委网信办要求,开展人社系统网络和信息系统弱口令专项整治活动,共摸排主机终端318台、电子邮箱93个、网络设备11个、安全设备20个,信息系统20发现弱口令问题7个,均按要求完成整改扎实开展网络安全培训,邀请市委网信办网络安全专家对我局进行网络安全专题培训,全市人社系统全员500余名干部参加了培训,提升了人社干部职工网络和数据安全意识。2月,省厅《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情况通报》中刊发我市《济宁筑牢安全防线 做好人社服务支撑保障》经验做法,我市安全漏洞数量和异常行为IP数量连续4次实现双零;根据市委网信办《关于对2023年全市网络安全工作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我局入选“2023年全市网络安全工作表现突出集体1名同志入选“2023年全市网络安全工作表现突出个人4月,省委网信办、省大数据局印发《关于公布2023年度山东省新型智慧城市暨数字政府网络安全创新案例名单的通知》,我局提报的《济宁市智慧人社网络安全体系建设实践》获典型创新案例;持续做好信息系统运维和保障,组织社保系统驻场运维技术人员处理需求2400余个,其中数据处理类1257个,数据查询类1200余个。配合税务做好社会保险费征收统模式对接。处理局机关和人社综合服务中心网络报修和调整处置200余次。持续做好视频会议保障,全年保障视频会议113场,运行平稳。积极参加网络安全大赛。组织业务骨干参加济宁市网络安全大赛,我局取得团体优胜奖,2名同志获个人优胜奖;扎实推进各级网络安全主管部门各项检查落实。今年以来,根据各级网络安全主管部门要求,开展网络和数据安全各项检查10余次,不打折扣,狠抓落实,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得到各级网络安全主管部门高度评价。

是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1我单位没有超出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的情况;2没有业务职能未履行;3没有违约和社会投诉现象,没有违法行为被立案审查,没有涉及法律诉讼;4没有抽逃、转移开办资金的行为;5没有无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出租、出借印章行为;6没有无擅自加挂牌子的情况;7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已经公开;8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四、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技术中心编制实名制情况

机构名称: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技术中心

实有编制数: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