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悦弘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山东蓬悦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常爱军(申请人)申请你单位支付劳动报酬争议一案。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济劳人仲案字〔2025〕第153号裁决书。裁决内容为:
自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第二被申请人山东蓬悦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常爱军工资总计34433.5元,第一被申请人山东悦弘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支付责任。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你单位不服本裁决,可在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地址:济宁市京杭路30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A416室
电话:0537-2967031
济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