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4〕72号)第十二条之规定,现将济宁市申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初审合格的39名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自2025年5月31日至2025年6月9日。
如对审核情况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12333热线或我局实名反映或举报。电话:0537-12333、0537-2966798。
2025第二批济宁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申领病残津贴人员初审拟符合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