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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济宁职业技术学院等4所高校设置专业对应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职业(工种)范围论证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5-07 16:24 浏览次数: 字号:[ ]

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版)〉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31号),参照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修订专家委员会《职业信息与教育培训项目(专业)信息对应指引》(2023年版)和国家标准,经专家论证,现将济宁职业技术学院等4所高校设置专业对应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职业(工种)范围论证结果(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7日至5月14日(5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反映。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537—2348500

电子邮箱:jiandingke@ji.shandong.cn

联系地址:济宁市太白湖新区圣贤路7号第23届省运会指挥中心E0752室



附件:

1.济宁医学院专业对应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职业(工种)目录

2.山东理工职业学院专业对应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职业(工种)目录

3.济宁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对应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职业(工种)目录

4.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对应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职业(工种)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