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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改革推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6-05 15:29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县(市、区)党委宣传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局、教育局、公安局、财政局、国资监管机构、市场监管局、统计局、大数据局团委、妇联、残联、工商联国家调查队,各高等学校:

高校毕业生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关系民生福祉、社会稳定和高质量发展。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改革推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创新发展,结合济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拓宽青年就业渠道空间

(一扩大市场化就业岗位实施重点产业促就业行动,扩大产业吸纳就业容量。建立重大战略和重大项目就业岗位归集发布机制,定期发布岗位信息,引导青年人才投身高质量发展及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统筹推进公共部门岗位招录(聘)。加快事业单位招聘进度安排,8月底前完成事业单位面向2025届高校毕业生的招聘工作。稳定国有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规模,延续实施国有企业一次性增人增资政策,政策执行至20261231日。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招录聘)高校毕业生时,对招录聘)对象有毕业时间要求的,应明确到毕业年度;对标明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应允许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将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缴纳社保等作为审核条件。(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引导青年扎根基层就业实施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鼓励青年到基层就业。完善城乡基层岗位归集发布机制,依托公共就业服务网站、市场化人力资源服务平台等,动态发布本地城乡基层就业岗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团市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开拓新经济就业机遇启动寻找青年新职业行动,围绕首发经济、银发经济等新经济领域,挖掘适配青年的新职业岗位。广泛组织线上线下新经济专场招聘活动,推动新职业技能培训评价,培育青年就业创业新增长点,支持青年在数字经济、绿色经济、低空经济等多领域创新创业和灵活就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

强化青年就业创业支持

(五)建设青年就业创业赋能中心。统筹各类资源要素,支持高校建设大学生就业创业赋能中心,支持县级及以上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设立青年就业创业赋能中心,聚合公共就业服务、校园就业服务、市场就业服务等资源,提供政策咨询、就业指导、技能培训、求职招聘、创业服务等一站式综合服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

(六开展青年就业实践活动。推进“青鸟计划”实习实践活动,优选一批优质单位设立青年就业实践基地,归集发布就业实践岗位,组织开展就业实践活动。依托青年优居计划项目,设立青年乐业驿站,开展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推介等活动,为异地求职青年提供一站式就业创业服务。组织开展“济燕归巢看家乡”“周四职通车”等就业育人实践活动,增强毕业生对济宁就业环境的认同感,吸引更多优秀毕业生来济留济就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团市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创业载体建设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创业创新综合体管理,推动创业载体专业化、精细化升级,促进创业孵化与科技孵化融合发展。定期梳理发布入驻条件、优惠政策等信息,便利青年创业者进驻。支持有条件的创业孵化基地园区)放宽青年初创者入驻条件,对成长性好的创业项目延长优惠孵化期。支持创业平台与街区经济融合,培育一批青年创业者集聚、产业特色显著、新业态消费场景丰富的创业街区,赋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创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

(八)引入社会化力量支持就业创业。发挥各类企业家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作用,通过开展专题培训、举办公益讲座、入企观摩参观等形式,系统提升青年群体就业创业能力。完善全市创业导师库,重点吸纳成功企业家、投资人和行业专家入库,为创业者提供政策宣传、管理咨询、股权投资等创业服务。广泛开展创业导师基层行公益活动,助力初创企业突破发展瓶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团市委、市妇联、市工商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提升青年就业创业能力

(九)开展青年求职能力实训面向毕业年度和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开展青年求职能力实训营,设置自我认知、职业定位、简历制作、面试技巧和模拟面试等系列课程,组织企业参观、跟岗锻炼等活动,通过互动式教学、沉浸式体验,提升青年综合能力素质和求职竞争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

(十深化职业技能培训。深化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开展学技能好就业 送技能进校园专项技能培训活动,十强产业和新职业新业态等重点领域为方向,开发人工智能、智能制造等适合青年群体的培训项目。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培育,鼓励校企合作,推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建立职业技能培训参训人员信息库,推行岗位需要+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四位一体项目化培训模式,实现青年就业技能与市场需求相衔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

加大见习岗位募集力度强化见习岗位开发,深入挖掘本地特色产业、现代服务业、高端制造业等领域见习岗位资源,重点面向龙头企业开发管理类、技术类岗位,鼓励见习人员立足见习岗位参加职业技能评价取得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提高就业见习人员职业能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

四、优化青年就业创业服务体系

(十二)开展青年就业创业实名服务。通过自主登记、大数据识别等方式,1635周岁有劳动能力、就业创业意愿的青年建立实名服务制度在校青年由学籍所在学校组织开展服务,离校毕业生及其他青年群体由户籍地或常住地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按职责组织开展服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落实青年就业创业扶持政策面向高校、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毕业生及留学回国毕业生实行普惠化就业创业政策,为青年就业创业提供便捷服务。加大社保补贴、培训补贴等政策落实力度,激发经营主体吸纳青年就业积极性。开展服务对象画像,精准判定其所属的就业创业人员类型,针对性推出就业创业服务包,提高服务精准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强化金融服务助力青年创业。深化创业贷款、创业补贴“一站式”服务,对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申请20万元及以下的创业担保贷款,原则上取消反担保。拓展“创贷+N”服务模式,用好“提振贷”,推广“信用贷”,丰富创业担保贷款组合包。(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民银行济宁市分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试行青年职业生涯全周期服务。探索建立青年职业生涯全周期服务数字档案,针对青年职业生涯全周期不同阶段的特点,跟踪提供生涯规划、就业指导、创业扶持、职称评审等全周期服务,及时掌握服务需求,动态优化服务策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

(十六)完善失业青年常态化帮扶机制。全年开放未就业毕业生求职登记小程序,畅通求助渠道。聚焦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等困难青年建立帮扶台账,实施一人一策精准帮扶。开展残疾人毕业生特聘行动,多形式、多维度开展就业帮扶。对求职择业暂时遇到障碍的青年,组织开展恳谈分享、互助合作等社群服务,及时引入职业指导师、心理咨询师等专业力量,征集爱心企业提供就业岗位,助力青年走出就业困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创新数智服务模式。打造圣城扬帆济宁市大学生就业创业线上服务平台,提供岗位发布、职业指导、校园招聘、就业创业等在线服务。推动高校、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拓展AI面试、AI实景体验等应用场景,构建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的数智就业服务矩阵,为青年就业创业提供更加高效智能的服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大数据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丰富青年就业创业服务活动

)开展就业创业服务进校园活动。面向高校、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统筹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资源,持续推动政策宣传、招聘服务、就业指导、创业服务、职业培训、困难帮扶等六进校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建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教育部门、高校之间的毕业生信息衔接机制,每年7月底前完成当年度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名信息交接,圣城扬帆青年就业服务窗口,落实落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131”服务,为毕业生提供一站式就业服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举办系列招聘活动。全年接续举办民营企业服务月、全国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专场就选山东”“职通央企国企全国、全省性招聘活动,开展就在济宁·职等你来孔孟之乡·文化济宁名校人才直通车”、人才夜市等特色招聘活动,持续提升乐业济宁直播招聘服务水平,搭建高效精准的线上线下招聘服务平台每周至少举办一次专业性招聘、每月至少举办一次综合性招聘活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健全“校地企”对接交流机制。建立驻济院校人才资源推介发布制度,高效匹配用人单位人才需求。探索建立校企合作联合育才模式,鼓励院校与企业联合设立“订单班”“冠名班”,增强学生培养的针对性和适应性。开展“局长+校长”访企拓岗行动,充分挖掘毕业生岗位资源,引导院校根据企业岗位需求和行业趋势,调整学科专业设置、人才培养方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加强职业生涯教育和就业指导。各院校要将职业生涯教育贯穿学生培养全过程,完善就业指导课程体系,强化就业心理健康教育,办好职业规划大赛从业技能大赛等赛事活动做优圣地杏坛职业指导服务品牌,构建普惠化、标准化、专业化、特色化的服务体系,持续提升服务质量和覆盖面。织密基层职业指导服务网络,推进标准化职业指导工作室建设,开展职业指导师技能竞赛、技能培训活动,培育专业化职业指导队伍。升级“空中厨房”职业指导线上服务平台,探索人工智能+”新服务模式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机构参与服务供给。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组织各类青年创业赛事活动组织参加山东省创业大赛、山东省大学生创新大赛、青创齐鲁山东省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等创业创新赛事活动,举办济宁市创业大赛、大学生创业之星等赛事活动,营造创新创业浓厚氛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团市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营造青年就业创业友好环境

二十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清理整顿专项行动,依法打击培训贷、付费实习、虚假招聘、网络诈骗等违法行为。加强招聘信息审核,指导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依法依规设置招聘条件,用好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热线,及时受理、查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过程中的侵权线索,维护合法就业权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保障青年就业权益加强企业工资分配指导,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保障青年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等合法权益。积极引导青年参加社会保险,鼓励灵活就业青年自主选择在就业地或户籍地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对依法缴纳失业保险的青年,按规定落实失业保险待遇。深入实施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保障从业青年劳动安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

(二十六)注重宣传引导。定期开展青年就业政策宣传月等活动,多渠道发布政策清单、招聘活动清单等信息,提升政策服务知晓度。挖掘毕业生就业创业优秀典型,开展高校促就业创业优秀成果征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典型案例征集活动,择优推荐参评最美基层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我的支扶生活”等典型宣传活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引导青年投身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城乡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就业创业。(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完善青年就业创业保障机制

二十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各级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机制作用,协同推进工作落实。各地各学校负责本地或本学校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健全政行企校家促就业机制,开展人社局长联系高校促就业活动。统筹就业补助资金,对青年就业工作予以支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强化就业失业监测。探索建立青年就业失业监测制度,完善分市劳动力调查制度,制定规模性失业风险防范和应对预案,为稳定青年就业形势提供数据和智力支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国家统计局济宁调查队市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中共济宁市委宣传部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宁市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

济宁市教育局

济宁市公安局

济宁市财政局

济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济宁市市场监督

管理局

济宁市统计局

济宁市大数据局

共青团济宁市委

济宁市妇女联合会

济宁市残疾人联合会

济宁市工商业联合会

中国人民银行济宁市分行

国家统计局济宁调查队

                                     2025530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