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楚贤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我委受理的寻振华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已作出鉴定结论:伤残情况符合十级12条、未达国家标准(左拇长屈肌腱损伤),伤残等级为拾级,无生活自理障碍。因无法邮寄及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济宁劳鉴伤初字〔2025〕747号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请自公告起30日内来我委(地址:济宁市太白湖新区京杭路社保大厅C118,联系电话2937902)领取书面鉴定结论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如对本鉴定结论不服,可以自收到本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山东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