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安物流供应链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陈来平(申请人)申请你公司确认劳动关系、支付经济补偿金等劳动争议一案(济劳人仲案字〔2025〕第1147号)。
申请人陈来平请求如下:1、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16160元。2、确认双方自2021年6月至2021年11月存在劳动关系。
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答辩通知及开庭通知。现定于2025年9月8日15时00分在济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第一仲裁庭(济宁市太白湖新区京杭路30号济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A104室)开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电话:0537-2967031
济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