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安立消防器材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刘越申请你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等争议一案(济劳人仲案字〔2025〕第1386号)。申请人仲裁请求如下:1、确认2023年9月21日至2025年7月12日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2、支付2024年4月4日至2025年7月的工资共计75000元(柒万伍仟元整);3、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15000元(壹万伍仟元整);4、支付2024年应休未休年假5天日工资收入三倍合计3333元(叁仟叁佰叁拾叁元)。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答辩通知及开庭通知。现定于2025年10月24日8时40分在济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第一仲裁庭(济宁市太白湖新区京杭路30号济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A104室)开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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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