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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第四批次因病或非因工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5-09-03 16:03 浏览次数: 字号:[ ]

我委于821日、825日至29组织因病或非因工伤残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依据《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劳社部〔20028号)等标准下达鉴定结论。根据工作要求,拟对本次因病或非因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情况予以公示(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请各单位将本单位人员劳动能力鉴定情况同时在单位公告栏进行公示。

公示期限为七天(自202593日至202599日),公示期内,如存在与公示内容不符现象,可向济宁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反映。

联系电话: 0537-2937902

 

 附件2025年第四批次因病或非因工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情况公示.xlsx 

 

 

济宁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5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