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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1-23 16:00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济宁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部,太白湖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企业,有关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设基地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做好我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站条件及程序

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应具备6项基本条件并符合至少1项推荐条件,具体设站基本条件、推荐条件、设站程序等要求详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指南(2026年)》(附件1,以下简称《工作指南》)。

二、进度安排

市直单位由主管部门直接报送,各企业由所在地人社部门报送。请各县(市、区)、市直部门22日前将《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申请表》(附件2)、《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单位推荐汇总表》(附件3)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及时向申报单位反馈审查情况,修改后一并报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对申报单位资格情况进行审查,确定拟推荐单位名单获得推荐资格的申报单位请务必于310日前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按要求完成网上申报。

三、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组织工作,加大宣传发动力度,主动服务送政策,帮助申报单位详细了解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申报条件、相关要求和管理制度,全面分析具备的条件和优势,科学确定推荐单位,提高新设站的成功率。

(二)各县(市、区)要聚焦15条标志性产业链的链上企业,以推动产学研充分合作为导向,加大支持重点产业设站的力度。既要支持研发实力强、对高层次人才需求迫切、承担重大科研攻关项目的重点企业设站,也要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特别是民营中小型高科技企业设站的支持力度,持续优化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结构布局,充分发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引育优秀青年人才和转化科研创新成果的重要平台作用。

(三)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准确把握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条件,压实推荐审核责任,确保推荐的申报单位符合申报条件、材料真实准确、佐证详实有序;对未获得推荐的申报单位要做好有关政策解释说明工作,可根据规定申请设立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开展博士后工作。

(四)各县(市、区)要加强博士后日常管理服务工作,加大博士后工作的政策、项目和资金支持力度,推动落实博士后政策同城待遇,积极开展新设站单位博士后管理服务人员培训,指导博士后设站单位开展博士后工作。

 

  :张贤超孙立志

联系电话:2967989

电子邮箱:rsjrckfk@ji.shandong.cn

 

附件:1.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指南(2026年)

2. 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申请表

3.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单位推荐汇总表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1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