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济宁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部,太白湖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大企业: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我省非教育系统2026年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函〔2026〕4号)要求,我局将开展我市非教育系统2026年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受理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济宁市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科研院所、社团组织、民办非企业等正式在职在编或与本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人员(不含中央、省属驻济单位)。
二、申报时间
1.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月10日0时—4月1日14时申请。
2.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4月10日0时—4月30日14时申请。
3.其他项目申请时间请登录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查询。
三、申报材料
1. 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apply.csc.edu.cn),填写有关申请材料。同时,需按照拟申报项目指南规定,准备书面申请材料。
2. 派员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填写《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以下简称“《单位推荐意见表》”)。派员单位应对申请人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身心健康情况、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留学计划可行性等进行严格把关,在《单位推荐意见表》中对上述内容逐项做出认定,对其出国留学过程及目标提出明确考核要求,并将推荐意见(不超过500字)录入word文档发至邮箱(lxryfw@ji.shandong.cn)。
3. 派员单位与申报人签订《国家公派留学项目培养计划书》(附件1)。《国家公派留学项目培养计划书》一式四份,申报人、派员单位和主管部门(单位)各留存一份;另外一份随书面材料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存档备查。
4. 事业单位长期聘用在职人员、企业工作人员、社团组织、民办非企业等单位工作人员还需提交以下在职证明:正式聘用(劳动)合同、连续正常缴纳的社保证明及银行工资流水,且各项材料的记录时长均不少于3个月。
四、材料报送
申报人的书面材料应由派员单位逐级报送,申报人应按照项目有关要求准备书面申报材料2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生成PDF格式彩色扫描件。
1. 申报人为市属单位在职人员的,由派员单位查验申报人书面材料原件后、出具2份《单位推荐意见表》,由派员单位负责人在推荐单位意见处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其中1份《单位推荐意见表》复核意见处,由主管部门(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另1份《单位推荐意见表》复核意见处预留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签字盖章。申报人书面材料完备后,由主管部门(单位)统一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 申报人为县(市、区)所属单位在职人员的,派员单位查验申报人书面材料原件后、出具2份《单位推荐意见表》,由派员单位负责人在推荐单位意见处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其中1份《单位推荐意见表》复核意见处,由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另1份《单位推荐意见表》复核意见处预留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签字盖章。申报人书面材料完备后,由县(市、区)人力资源保障局统一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 请各单位务必在各项目网上申报截止日期前2个工作日,按要求及时将正式推荐公函(附件2)、推荐人员名单(附件3)和申报材料(2份)连同电子版、PDF格式彩色扫描件报送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如遇申报材料不真实、不符合项目申报条件、至网报截止日期仍不齐全、逾期提交等情况,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不再另行通知,并按国家留学基金委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要求不予受理。
五、工作要求
(一)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请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及时在本行政区域、本系统内做好公派出国留学各项目选派信息宣传发布、咨询答疑,支持派员单位利用国家公派留学项目做好骨干人才培养工作。
(二)做好审核和审查工作。请各有关单位做好申报人员资格审核和材料审查工作。坚决避免出现弄虚作假行为,对履职不到位的,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单位责任。
(三)做好留学人员派出和管理工作。派员单位应切实承担管理主体责任,制定本单位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管理办法,统筹考虑“选拔、派出、管理、回国”各环节,对留学人员加强目标、过程管理和回国后考核。留学人员录取后,及时了解其思想动向,对存在问题的人员不予派出,合理安排其工作,督促并保证其按期派出;派出前,对留学人员进行内部培训,组织学习有关政策和管理规定,安排出国前体检和健康测试;派出后,应保持定期联系,加强指导,敦促其遵守留学地法律法规,做好在外管理和按期回国工作;回国后,应进行考核,确保留学效果。
联 系 人:唐久涛 张贤超
联系电话:2967985 2967989
电子邮箱:lxryfw@ji.shandong.cn
联系地址:济宁市太白湖新区京杭路30号济宁人社综合服务中心A402
附件:1.
国家公派留学项目培养计划书
2.
推荐函
3.
推荐人员名单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