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煜昕电力服务有限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济宁分公司:
本委受理的陈小清(本案申请人)申请济宁华源热电有限公司(本案第一被申请人)、山东煜昕电力服务有限公司(本案第二被申请人)、山东森悦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本案第三被申请人)、山东启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本案第四被申请人)、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济宁分公司(本案第五被申请人)、邹城市连天红物资销售处(本案第六被申请人)确认劳动关系劳动争议一案(济劳人仲案字〔2026〕第1314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委2026年9月29日作出的决定书,内容如下:准许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本决定书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
联系电话:0537-2967631
济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