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兖煤航运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陈谦(本案申请人)申请你单位(本案被申请人)确认劳动关系劳动争议一案(济劳人仲案字〔2026〕第915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委2026年10月13日作出的决定书,内容如下:
本委在审理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劳动争议一案中,原定开庭时间为2026年9月18日下午2:00,但申请人当日未到庭,相关通知文书均已依法送达。
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决定如下:视为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
本决定书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
联系电话:0537-2967631
济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