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召开。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人社工作会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两会”的有关要求,总结工作,分析形势,研究部署2026年重点工作任务。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书记、厅长张涛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济宁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刘东利以《强基础 建队伍 重实效 以和谐劳动关系护航高质量发展》为题作典型发言。
近年来,济宁市人社局紧紧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黄河流域和谐劳动关系高质量发展改革创新试点为牵引,创新构建劳动关系协调员“选、育、用、评”全链条培育管理体系,以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成效保障企业安心经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动实现以和谐促发展的共赢局面。
一、聚焦机制建设,把握和谐创建目标方向
坚持系统观念、前瞻布局,将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置于服务全市发展大局中谋划推进,着力夯实制度、文化和平台基础。一是强化制度保障。建立市级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专项工作机制,推动劳动关系风险防范、和谐构建等重点工作,纳入成员单位目标任务,推动形成“抓发展”和“促和谐”并重的工作格局。二是凝聚价值共识。依托儒家文化发源地优势,深入阐释“以和为贵”“中庸致和”的当代价值理念,引导企业树立“关爱职工就是凝聚生产力”的思想,倡导职工增强“企业发展我受益”的主人翁意识,为劳资双方协商共赢厚植文化土壤。三是夯实服务平台。成立市级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会,出台《基层劳动关系公共服务站点工作指引》,建成劳动关系公共服务站170处,覆盖企业1.2万余家。
二、强化能力建设,锻造赋能发展专业力量
聚焦“专业化、规范化、实战化”目标,全力打造懂政策、善协调、能服务的专业化协调员队伍。一是创新选拔机制。出台《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育发展管理办法》,推行“政企社协同选拔”“专兼职统筹使用”,确保队伍来源多元、结构合理、覆盖广泛。建立劳动关系协调员信息管理库,动态更新人员信息、包保联系、服务记录“三本台账”,累计培育专兼职协调员2.6万余名,定点联系服务企业5000余家。二是健全培育体系。制定《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课程体系》,涵盖思想政治建设、劳动保障政策法规、企业民主管理等六大模块,建立多元化师资库,开发精品课程资源78件,打造“三孔”“两孟”等现场教学基地10余处,推行“小班制”精准教学、“大课堂”宣讲普及、“金牌课”示范引领等培训模式。三是畅通发展通道。制定《劳动关系协调员服务规范及评价标准》,从职业守则、工作内容、评价标准等7个方面构建规范体系。举办劳动关系协调师职业技能大赛,178名获奖选手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46人入选“山东省金银铜牌劳动关系协调员”,济宁市代表队获“山东省劳动关系协调员技能竞赛”集体一等奖。
三、聚焦作用发挥,彰显一线服务工作成效
坚持把队伍建设成效转化为服务企业、维护权益、促进和谐的实际行动,着力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一是在助力企业稳健发展上展现新作为。建立企业HR服务专员制度,组织协调员联合人社干部定点联系重点企业,累计帮助解决人才用工缺口5.4万个,化解薪酬、管理等问题3512个,推动130余家企业建立内部劳动争议协商机制。深化“五链融合”协同机制,充分发挥协调员实践观察作用,鼓励开展用工情况监测分析,为政府研判就业形势、制定涉企政策提供第一手资料。二是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上取得新成效。鼓励协调员积极投身一线,结合人社部门服务项目、活动平台,深入工地、园区、社区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讲,深度参与就业援助、社保扩面、治理欠薪等工作,2025年累计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三课”服务进工地176次,参与建设推广“安薪之家”13个。三是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上实现新突破。指导基层普遍建立“9号议事”“周五座谈”等常态化协商机制,由企业协调员前端收集议题,联动工会、属地镇街开展会商,累计协商解决各类劳动纠纷隐患100余项,推动劳动争议调解成功率始终保持在85%以上。2025年,济宁市被人社部列为劳动关系协调重点课题调研点,劳动关系协调员工作多次获人社部宣传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