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志华诉鲁力桥隧(济宁)数控设备有限公司
(济劳人仲案字〔2026〕第46号)决定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13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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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力桥隧(济宁)数控设备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闫志华(申请人)申请你单位(被申请人)劳动报酬争议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济劳人仲案字〔2026〕第46号决定书。决定内容为:撤销案件。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
地址:济宁市太白湖新区京杭路30号济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A416室
电话:0537-2967031
济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