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景盛建筑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9月30日,张汝辰以“2024年4月13日17时30分许,张汝辰在下班途中驾驶电动自行车由东向西行驶至济宁市开源路与康泰路路口时,与一电动四轮车发生碰撞,造成道路交通事故致其受伤。公安部门确认张汝辰在此次交通事故中无责任。”为由,向我局提出其本人的工伤认定申请,我局经审理于2025年10月15日受理,经审理调查,我局于2026年4月10日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鲁370899认定工伤(2025)1224号),后我局通过EMS向你单位邮寄送达认定决定,你单位拒收并于2026年4月27日退回我局。现我局公告送达,2026年5月27日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太白湖区京杭路30号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C210工伤保险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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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