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四汇润达火焰蓝消防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本委受理的张雪飞、朱秀斌(本案申请人)申请你单位(本案被申请人)与上海骎螭消防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本案第三人)确认劳动关系、支付工亡待遇等劳动争议一案(济劳人仲案字〔2025〕第621号),申请人仲裁请求如下:1.确认申请人之子朱禹与被申请人自2024年10月24日至2025年6月8日之间存在劳动关系;2.被申请人参照工亡标准直接赔偿原告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036420元、丧葬补助金73842元,合计1110262元;3.本案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答辩通知及开庭通知。现定于2026年6月30日14时00分在济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第二仲裁庭(济宁市太白湖新区京杭路30号济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A101室)开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电话:0537-2967072
济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