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恒泰智安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倪德元(申请人)申请你单位(被申请人)劳动报酬争议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济劳人仲案字〔2026〕第625号裁决书。
裁决内容为:一、被申请人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申请人2021年3月至2022年3月劳动报酬及待岗生活费63534.86元。二、被申请人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16800元。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你不服本裁决,可在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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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7月29日